为建设民生示范新尖山,推进我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发挥青年就业见习稳就业促就业的作用,切实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质量,现将尖山区青年就业见习政策通知如下:
一、青年就业见习对象范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及补贴标准见习期间,与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三、见习岗位具体岗位请到尖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
四、咨询方式咨询地址:尖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新兴大街六马路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
联 系 人:曲艳菊咨询电话:0469—4240075
尖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