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鸭山市2023年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评定管理办法》,家庭农场主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县级农业农村局综合评定,拟推荐尖山区秋实家庭农场、尖山区刘念家庭农汤、尖山区周万生家庭农场为市级农户家庭农场示范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或异议需实名反映,对线索不清晰或者逾期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3日
联系电话:13604588731
尖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