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黑乡振发〔2021〕7号)要求,为完善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现将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的尖山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进行公示。项目库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69-4241052
受理单位:尖山区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尖山区八马路与向阳路交叉口财政局五楼
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库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