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原件1份)
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原件1份)
二、办事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网上预审。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不符合法定条件,网上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原因,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齐全,预审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组织专家现场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现场审查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
4、网上正式审查合格的提交全部材料。
5、受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6、批准。
三、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无收费